关于加快我市产业园区发展的建议
发布人:王婧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 次
      产业园区建设是招商引资承接产业项目的重要载体,是集约利用土地、集聚产业项目发展的需要,是统筹城镇化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是我市“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平台。
      目前,全市有26个重点产业园区。其中,国家审批的4个,省政府审批的13各,省市有关部门审批的9个,总规划面积783.71平方公里。多数园区产业布局分散,产业集聚度不高,发展缓慢。产业布局趋同,项目重复建设,出现招商引资恶性竞争。一些产业园区规划标准不高,定位起点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园区发展。而且,主管园区建设的部门不明确,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掣肘。为推进产业集聚,加快园区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园区在建设初期只注重项目引进,不重视规划指导;一些园区不肯投入资金聘请专业机构编制规划,规划标准低或根本没有规划。因此,建议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争取省里支持,聘请国内外专业机构,依据《哈尔滨市各区县(市)重点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2012—2016年)》,高标准编制(修编)园区规划。使各产业园区发展战略明确,布局科学合理,产业特色突出。
      二、设立园区专项引导资金
      为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形象和承载能力,建议市政府设立并逐年增加重点园区发展的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把各区(县)对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列入市级考核目标,进一步督促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创新园区建设和管理机制
      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将园区管理与经营结合起来,树立经营园区理念,运用市场化手段建设和发展产业园区。建议有条件的园区组建“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自主经营,实现投资、建设、回报良性循环体系,解决园区建设资金缺乏问题。
      四、尝试推行“飞地”经济模式
      为促进产业项目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县)采用“飞地”模式,将园区外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在产业集聚园区内。借鉴大连、成都等城市的成功经验,由项目引进地(区)县与相应产业集聚园区进行一定比例的税收分成,实现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