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准入管理的对策研究
发布人:王婧    发布时间:2017-01-17    阅读: 次

农贸市场的食品在方便城市居民消费同时又融通城市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功能上,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市场需求已经慢慢从“量”向“质”的转变。当前,城市居民对吃进嘴里的蔬菜、肉类等农产品质量极度缺乏信任,甚至是一种“心病”,已经成为需要抓紧解决的焦点问题。主要问题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无安全准入制度。目前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都实施了食品准入制度,特别是外省进入市场的蔬菜必须接受当地检验机关的药物残留等安全指标。目前,我市冬季蔬菜主要靠山东等地提供,对其安全质量基本不设防,从制度上导致一些低质蔬菜进入我市成为可能。

2、食品质量检验不到位。对于食品安全国家已经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具备了相关具体标准。执行和落实好这些标准却是另外一回事儿,必须要靠相关部门认真细致的工作才能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比如当前居民最关心的蔬菜、水果及其他农产品普遍存在农药残留问题,畜禽等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和疫病防治问题,需要在产品进入市场时进行严格检验。目前情况是,不论是种养环节还是销售环节,要么根本没有检测管理人员来做这件事,要么即使有也是形同虚设。同时也不能忽视点多面广、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方式手段落后等客观问题的影响。

3、对市场主体缺乏必要的约束。农贸市场从业的经营主体多是城市居民或者农民,很多人处于分散或者流动状态,组织管理程度低,缺少必要的手段促使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提供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同样处于分散状态,较难使其学习相关法律并严格守法经营。当前,广大消费者最担心的蔬菜农药残留和肉类兽药残留和疫病防治问题,事实上很难得到严格管控。即使知道其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难以处罚。因此,现在参与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可以说是“零”代价的。在法国等成熟市场国家的处罚则严厉得多,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可以直接入刑,而我国食品安全上只有直接致人死伤才能处以刑罚,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慢性伤害不被关注。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在国外,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新闻媒体的关注度非常高。例如法国,每年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检测情况要对社会公布,具体处罚到哪家企业、什么原则、如何处罚都写得清清楚楚。平时日常检查情况随时都要向社会公布,向居民发出警示,同时也保护了守法企业的权益。而在我市,极少见到媒体发布本市检测结果。居民只知道饮食很不安全,但又完全不知道哪些是安全、哪些是不安全的,媒体上报的天天都是政要新闻,对百姓关切极少提及。这也从客观上放纵了非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

解决我市居民饮食安全问题,首先要从农贸市场建立准入制度入手。

1、抓紧在全市农贸市场设立准入制度。要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监管手段、信用体系、法律归责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形成严密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对哈达果菜批发市场等大型市场进行严管,做到每一批蔬菜都无遗漏检测。为了防止因严格市场准入导致蔬菜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可以提前向批发经销户给出预警时间,还可以深入产地向农民提出标准要求甚至是订单采购。要对市场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其守法经营。

2、加强农贸市场检测。要大大充实农贸市场监管、检测力量,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将其它领域腾出的力量充实食品安全监管岗位。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形成一支有责任心、有使命感、有执行力的高素质队伍。要立足科技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彻底改变完全依靠经验和依靠其它力量发现问题食品的现状。建立和完善检测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大硬件投入,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对进场经营的食品、蔬菜采取先检测后进场,将有毒有害食品、蔬菜拒之集贸市场之外。

3、强化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宣传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鼓励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发挥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不能对百姓的关切刻意回避、集体失声,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对强化社会监督力度。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光靠政府和部门的监管是不够的,必须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网络,方便和帮助消费者投诉维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活动,从而使食品经营业户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自律转变,从根本上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