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参政党建设的目标选择——以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为视角
发布人:邱永文    发布时间:2013-08-29    阅读: 次
      摘要:政党建设的目标对于政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党建设离不开所处的政治系统。政党制度直接决定了政党建设的目标。政党制度的功能决定政党建设的近期目标,政党制度的价值决定和指导着政党建设的长远目标。
  关键词:政党制度 功能 价值 目标 
  政党的建设,是维系政党生存和发展,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要求,保证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政党建设,自然要有一个方向和目标。政党建设目标,是政党自身建设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也就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政党建设目标的确定,对政党自身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它不仅为政党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确立了标准,而且政党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必须围绕和服从于这个目标。
  作为中国政党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作为与共产党共存于同一政治体制中的参政党,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必须有一个明确目标。参政党建设目标的选择,内部受到参政党自身性质、定位的影响,外部受到中国宏观政治发展进程的影响,而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取决于中国政党制度。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参政党建设的近期及长远目标。
  一、政党建设与政治系统
  政党政治是政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总是在既定的政治系统中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实现本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所以,政党的一切活动——内部包括自身的建设发展,包括外部参与各种政治活动,都离不开它所处的政治系统。同时,政党的一切活动,也都与政治系统发生互动和相互作用。政党及其政治系统就是在这样的相互关系中共同影响着政治文明的进程。
  “所谓政党制度就是指一个国家关于政党的各项制度规范的总和。”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政党的社会政治地位、作用,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定。”政党制度一般有三个方面的规定性:其一是国家对政党政治的政治地位、活动规范和执政参政的法律规定;其二是事实上形成的政党活动方式、执政参政方式、党际关系、政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政党的体认程度;其三是政党自身的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政党制度是由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决定的,同时又是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政治系统分析视角来看,政党的政治活动和自身的建设发展都是在既定的政治系统内部进行,深受其所处的政治系统的作用和影响。简单来看,从宏观到微观,政党的政治活动在三个不同层级的政治系统内进行。即宏观层面的国家政治制度系统,中观的政党制度系统和微观层面政党自身形成的政治系统。宏观层面的国家政治制度系统决定着政党制度系统,政党制度系统又直接而深刻的影响着系统内部各个政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微观层面,政党自身的性质和地位也决定着政党的建设和发展方向。总体而言,政党制度是影响政党建设发展最主要、最直接的决定性因素。政党制度不仅决定了政党与国家政权、政党与社会、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决定了政党自身的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决定了政党在既定的制度下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政党制度决定政党建设可以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是政治系统比较稳定,政治体制较为成熟的环境下,政党认同对业已确立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承认现存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前提下,遵守现有的政党制度的安排和规则,合法的进行政治活动。西方议会内部的派别逐渐演生出现代政党,各政党围绕议会选举彼此竞争,政党的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党与政党,政党与社会,政党与国家政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方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就形成了西方的政党制度。这种制度下形成的政党是为选举竞争服务的,它们的建设和发展方向也是以选举竞争取得议会尽可能多的席位从而控制议会为导向,通过不断的修改竞选纲领,扩大社会基础,尽可能多的吸引选民为选举竞争服务。
  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在政治走向现代化的国家中。这些国家政治体制尚处于构建状态,政治系统远未成熟稳定,政党制度也处于建构过程中。执政党强力维护既有的执政地位和政治体制。一些政党认可现有的政治体制,而另一些政党却被排斥在政治参与活动之外,进而对现有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出现敌视和颠覆活动。政党的活动从维持和颠覆现有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的对立状态中展开,敌对和暴力活动不可避免。这种政治环境下,政党的建设目标就是要适应严酷的政治斗争环境,建立一个革命性政党,建立成为一个坚强的战斗组织,构建新的政治体制,所以政党的建设必然朝着追求政治纲领革命性、政治思想统一性和政治组织坚强有力的目标前进。这样的政党,其自身建设和建设目标当然与政治系统业已巩固完善的国家的政党截然不同。
  二、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价值决定政党建设的目标
  功能指得是事物所具有的能力、力量和影响、作用,而价值则是功能发挥出来后所体现的意义所在。政党制度的功能和政党的功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政党功能的发挥有赖于政党制度的良好构架和运行,政党制度的功能则是政党功能发挥制度作用后的具体体现。而政党制度发挥作用又是以一定的政治系统为基础和条件的。所以,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内在的由政党的功能决定着,外在的由政党制度与政治系统的互动关系决定着。
  根据政党在不同政治系统中的具体活动,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政党的功能。有的从社会与政党关系的视角探讨政党的功能,有的从政党的组织结构和制定纲领方面探讨政党的表达功能和沟通功能,有的力求全面的概括政党的功能列举了政党的目标制定、利益表达、社会化和动员以及精英的形成与遴选功能。萨托利则简单将政党的功能概括为表达(expression)、引导(channalment)和交流(communication)。但也有的学者列举了政党的十一中功能。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政治系统中,政党的功能并不完全相同。法国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谈及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时,曾把政党分为“内生党”和“外生党”两种类型。一种是诞生于体制内的政党,一种是产生于体制外的政党。体制内的政党是议会内部反对派别联合形成的,它是现行政治体制内的政治活动的结果。体制外政党,即现行的政治体制没有提供这种政党合法存在和活动的空间,而这种政党的存在和活动也是以推翻现行的政治体制为目的的。这种政党产生和存在于民族解放运动和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中。“发展中国家的政党,由于肩负着领导民族独立、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使命,除了一般政党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外,还有创造民族认同感、唤醒对政治体系的参与意识、提供政治教育和训练等功能。”
  政党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和政党之间关系三个方面。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原有(中华民国)政治系统的颠覆者,而且还是新的政治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构建者。即,中国共产党不是国民政府政治体制内的政党,而是摧毁原有的政权建立新的政权的政治组织,也是新的国家的构建者。这样的特定的政党和国家关系决定了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首要功能是构建政治秩序,维护政治稳定功能,即创建一种新的政治秩序,并维护其正常运转,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在政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政党制度表现为动员、影响和塑造社会的功能,即政治社会化的功能,表现为对社会的控制功能;在政党关系上发挥着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和巩固、完善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的功能。
  政党建设的目标是一定政党制度下制定的,是政党为适应政党制度的发展变化,谋求在既定的政治系统内实现自己政治抱负而制定的自身发展方向。政党建设的目标既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发展为政党制度发挥最大功能提供推动作用,又要考虑到自身建设本身要体现和反映现有的政党制度设计所蕴涵的价值追求。政党和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政党和政党制度必定服从和服务于民主,反映其存在和意义。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反应,但不是恒定不变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内涵或者说其价值取向也必然朝着现代民主政治的方向迈进。当现有的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不再依靠政党制度的功能表达出来,中国的国家、社会和政党关系必然出现调整和重构,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也必然遵循世界政党制度的一般规律,向着民主的方向发展。所以,在中国政党制度下,参政党的建设目标也必须体现和反映这种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
  三、中国参政党建设目标选择的历史考察
  中国民主党派的建设目标伴随着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演变过程。中国的民主党派主要诞生于20世纪30、40年代。那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那是先进的中国人追求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时代。早期的民主党派纷纷把创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不少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里面都反映和体现了这个目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新中国成立后,就有不少民主党派认为他们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开始功成身退,自行解散。1949年11月,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和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并入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而中国民主救国会则在12月28日自行登报宣告解散。同时,九三学社、农工民主党和民主促进会也准备草拟解散宣言。对于民主党派的未来何去何从,周恩来强调:“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中是有贡献的,不论民盟或其他民主党派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民主党派不但保留下来,而且组织队伍有了新的发展。
  1949年至1956年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显示了巨大优越性,有力保障和推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三大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已基本建立,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民主党派是否有必要存在下去,在中国共产党内和民主党派内部都有不同的看法。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样,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初步构建起来。民主党派先后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其政治纲领,只是不同时期的具体历史任务不同。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1979年10月,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贯彻全国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精神,以思想基本原则为指导,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纲领,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衷心拥护和支持。1983年11月、12月间,各民主党派新一届全国代表大会陆续召开。各民主党派认真学习中共十二大精神,完成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修改各自的章程,明确今后的主要任务,制定新时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纲领。1989年底,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正式确立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政治地位。
  1997年中共十五大以后,各民主党派受中共党建的影响和启示,在调查研究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大都提出了自身建设目标。如2001年初,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领导集体通过主席会、常委会向全会提出了“把民进建设成为适应21世纪的高素质参政党”的号召;民革提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参政党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把一个政治上坚定、能够保持优良传统、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革带入二十一世纪”。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目标的内容需要更加明确、具体,表述需要更加完整、规范。特别是1999年6月,各民主党派在中共中央统战部转发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又进一步提出了“确定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基本任务”的要求。2002年11月到12月,各民主党派先后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中共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制定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和怎样建设参政党这一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参政党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努力把自己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认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史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是执政党文件中对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准确定位,但政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能等同于参政党建设的目标。
  对历史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看出,民主党派建设是随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而中国政党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完善则是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样一些不同历史阶段的国家总任务。而为了使这种政党制度的功能更好的发挥出来,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和建设目标也紧紧跟随着党和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任务而不断调整和变化。这一阶段,民主党派的建设可以说只能是根据政党制度的需要,被动的作出反应。1989年14号文件的出台和参政党地位的确立,为民主党派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开启了参政党主动寻求和探索自身建设目标的时代。
  四、中国参政党建设目标的未来选择
  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主动的迎接机遇和挑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不断探索自身建设的目标。无论是“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也好,还是“建设成为适应21世纪的高素质参政党”,这样的目标都都反映出了这方面探索的新成果。
  通过探讨政党制度和参政党建设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政党的建设是在既定的政党制度下进行,政党建设的目标要体现和反映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内涵。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可以分为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参政党建设的近期目标要促进和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以期更好的为现实的政治发展服务,参政党建设的长远目标则要体现和反映中国政党制度民主的价值内涵,推动中国政治文明的长久发展。
  政党制度决定政党的建设,政党建设的目标反映和体现了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中国政党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其功能首先是建构和巩固新的政治秩序,实现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的政治秩序的建构和完善,政党制度所应该具有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特别是民主监督等功能,应该优先置于政治稳定的功能之上,参政党自觉主动的树立政党意识和政党形象,共建求同存异,多样包容政治文化成为参政党建设的主要近期目标。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此,他提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的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所以,中国参政党建设要体现和反映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推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所以,参政党建设应该紧紧围绕着发挥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体现和反映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来确定近期和长远的目标。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这里明确了参政党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原则”,这既是参政党建设的原则,同时也是对参政党建设目标的一种规定性。“坚持党的领导”其实就是参政党建设目标要体现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仅是中国政党制度所要追求的目标,而且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最终目标,当然也是中国参政党建设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