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七大时代特色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8-29    阅读: 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始于解放战争后期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但1957年后,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的错误指导,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受到严重的破坏。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颁发了一系列纲领文献,不断丰富和发展多党合作的理论,使多党合作理论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了全面发展。
  毛泽东在1945年4月召开的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提出组成民主联合政府、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宪政的诉求,吸引了中国的民主党派。1945年7月,褚辅成、黄炎培、冷遹、傅斯年、左舜生、章伯钧六位国民参政员联袂访问延安,在历史上著名的“窑洞对”中。黄炎培在提出如何摆脱政权腐败的“历史周期律”时,毛泽东讲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番话深深鼓舞了民主党派的人士。1948年,随着国民党在内战中的军事失利,一次最重要的政治洗牌终于到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多数民主党派的响应。各党派负责人分批秘密北上,参与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除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外,还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11个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在出席新政协的662位代表中,共产党员约占44%,工农和各界的无党派代表约占26%,各民主党派的成员约占30%,新中国联合政府成立时表现出了高度的民主性。
  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招待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一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那么这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体制它的特点和优点是什么?正确理解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批判走资本主义多党制的道路无疑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具有自己独有的鲜明特点和优点。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多党合作的政治核心。
  民主党派的性质是多党合作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自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一直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长期把民主党派视为资产阶级政党,民主党派难以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中共领导人根据当时社会阶级结构的深刻变化,科学地分析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打开了新时期多党合作的新局面。
  1979年6月2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邓小平指出:“我国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个讲话,肯定了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进步性,纠正了长期以来对民主党派的错误认识,摘掉了戴在民主党派头上长达二十年之久的“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此后在不同场合,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多次重申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分析,一再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民主党派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领导人对民主党派性质的重新界定以及对民主党派历史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各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而且打开了多党合作的新局面,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新时期的继续团结与合作奠定了思想政治基础。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政治报告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十六字方针,标志着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多党合作已经进入到一个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新阶段,各民主党派从此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农工民主党为例,1979年恢复组织活动时,仅有党员6078人。从1980年开始新发展组织吸收成员后起,到1983年止,农工民主党有省级组织15个,省级以下地方委员共67个,基层组织919个,党员人数13770人。截止2007年,农工民主党有省级组织30个,省级以下地方组织255个,基层组织3817个,党员总人数已达102000人。各个民主党派的发展壮大,为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奠定组织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这个多党合作的核心,它是这个合作存在的根本前提,也是这个合作的根本特征,是不能动摇的。换言之,没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多党合作就没有了前提,没有了灵魂,没有了统帅。多党合作就不可能存在、巩固和发展到今天。党的领导不是自封的,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完全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伟大历史使命决定的,是由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性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必须要有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决定的,是历史的选择,历史的必然;是在领导中国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斗争中,与民主党派共同奋斗中逐步形成和被公认的,是各民主党派所衷心拥护和诚恳接受的。其关键是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之首要的和最根本的特点和优点的体现。确实,没有共产党做中流砥柱,有些民主党派早被国民党吃掉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正反两面的历史经验以及1989年的政治风波都无可争辩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是不能动摇、也动摇不了的。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多党合作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它不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合作的各个政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各民主党派已不是阶级联盟的政党,而是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友党,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实践证明,如果没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就会一盘散沙,一事无成,多党合作,就会变成多党纷争,多党争权,而且各种早已垮台的社会政治势力会死灰复燃,相继粉墨登场,勾心斗争,闹个不停。这样,一个好端端的社会主义的光明的中国就会变成乌七八糟、斗争不已,内战不休,四分五裂的破碎国家。各民主党派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们不赞成在中国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而主张和拥护历史形成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历史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了也拥护这一历史的选择,自觉地承认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
  二、加强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石。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外政党发展的情况对我们的影响比较小,国人对相关情况的了解也比较少。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门的逐渐打开,对外交往的逐渐扩大,西方各种理论学说不断涌入,国人的思想随着眼界的开阔而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不可避免地受到挑战。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社会,中共领导人明确指出,中国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多党合作这个政治格局。
  针对社会上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种种误读,中共领导人反复强调,中国的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苏联模式的一党制,也不同于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两党制、多党制。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这一政治格局中,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同在野党或反对党的关系,而是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团结合作的友党关系。这种新型的、和谐的政党关系,决定着政党之间不会为争夺政权而勾心斗角、互相拆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治内耗。因此,实行这一制度可以避免多党制所产生的互相倾轧,保证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全国人民在共同利益、理想和目标下进行现代化建设,因而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西方民主的那一套我们不仅不能照搬,而且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2000年12月,江泽民在邓小平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即“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四条标准充分肯定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有效的政党制度,为国人正确认识这一制度、廓清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理论和思想是非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和方法论启示,也为我们不断巩固和完善这一制度指明了正确方向。
  其二是两条线索,相辅相成。所谓两条线索,一条是加强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一条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性。这两条线索都很重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就不能更好地坚持和有力地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多党合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根本性措施。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努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必须进一步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水平,提高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发挥各政权组织、各民主党派的作用,进一步遵循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更好地体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与民主化等等。同样,如不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充分调动与发挥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合作就难以充分展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亲密关系就会疏远,参政就会变成观政,合作就会流于形式,甚至合作有实际上变成单干的危险。至少,合作难于收到应有的实效。当然,从民主党派来说,既要增强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又要增强参政、议政的主动性,更好地发挥自己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总之,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更好地发挥它在社会主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必须根据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两条线索分明的特点,一方面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一方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议政、参政的作用,做到两条线索同时展开,使其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国家根本大法提供的法律保障。
  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制保障,改革开放之初,中共领导人在总结、反思“文革”的教训中,深感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低,各项制度不健全是我们遭受严重挫折的重要原因,因此反复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总纲,而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是依法治国对政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第一次在根本大法上得到明确体现,从而使执政的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同时也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可以避免过去曾经出现的人为因素的干扰,为民主党派的长期存在和发展,为多党合作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它除了阶级和民族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因此,它不仅代表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且代表了全国各族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政党,是与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已经成为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长期共存、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因此,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由于大家根本利益一致,而必然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事业。建国以来,各民主党派就是以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为自己奋斗目标。例如建国初,它们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奋斗目标;1954年以来,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总纲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在现阶段他们则以建设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及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他们不仅在国家的大政方针方面积极参政议政,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而且直接投身于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祖国和平统一的宏伟事业之中。多年来,各民主党派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法律、医药卫生等各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对政府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决策积极提供咨询。总之,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在党的领导下,与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属目的成就,显示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四、政治协商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和谐一致、执政与参政的辩证统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将近十年的努力,多党合作的方针、组织形式以及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渠道和方式,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为了使多党合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加充分地体现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亟需把长期以来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和正确的理论概括出来,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确定了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阐明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发挥监督作用的总原则;规范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方式和渠道,为各民主党派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以《意见》颁发为契机,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开始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共领导人更加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从政治文明高度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角度,特别强调要着重加强包括政党制度在内的“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04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在认真总结15年多党合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出了科学规范,凸现了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显著特点,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所以,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互相监督的平等互助关系。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大家都得到了宪法的承认和保护,大家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大家都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与法律实施的职责。所谓党的领导,主要是指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不是包办、干预一切。强调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丝毫也不排斥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更不是剥夺或削弱民主党派的自主权,限制它发挥作用。相反,中国共产党十分尊重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权利,十分尊重他们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并积极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其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不得。同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双方本着互相监督、平等互助的精神,各自诚恳地向对方提出善堪的批评、有益的建议,以利双方工作的改进 ,增进双方的了解,加深彼此的友谊,促进彼此更亲密的合作。所以,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执政与参政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彼此合作、互相监督的平等互助关系,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之间的融洽的和谐一致的领导与被领导、执政与参政的辩证统一关系。
  五、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近代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
  政党政治是近代政治文明的成就和标志之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独立思考始于全面抗战爆发前后。首先,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指导,认定根据社会形态转变的一般规律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人类社会发展态势,中国的民主革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从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其最终结果是,中国将毫无疑义地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其次,在多数情况下,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政党。因此,在阶级构成极为复杂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国民党一党独裁,不容许他党存在,甚至为此而采取暴力手段,不得人心。土地革命战争期间,国民党政权无法消灭共产党,在其高压下一些政党依然采取各种方式开展政治活动,甚至一些新党派不断产生,说明在中国社会多党并存的状态不以任何个人和党派的意志为转移。再次,现代中国社会,存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等等。其中,后两者是中国反动政权的阶级和社会基础,是社会进步的阻碍和反动力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软弱性,决定了它们在革命洪流中的两面性——依政治情形而变,具有革命的一面和胁从反革命的一面;中国近代史的发展趋势和中国革命发展的要求注定了农民阶级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代表力量,但是他们却蕴涵着充足的革命动力。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尽管存在人数少、年龄轻、文化低等缺陷,但他们除了具有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外,还有斗争最坚决、政治觉悟最高、便于联系农民等优点,便自然成了中国革命最基本的动力。但是中国具体的政治国情和革命实践明确显示,中国工人阶级单凭自己的力量而不去与其他革命阶级结成坚固的革命统一战线,其现实的和长远的革命目标是无法达到的,党领导的早期工人阶级运动遭遇的挫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酷性。同时,在这个统一战线中,离开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将半途而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最终失利便是明证。因此,从理论上看,无论是革命和社会发展潮流,还是政党的本质属性,还是中国的具体阶级构成,都决定了中国政党政治版图的基本格局:多党并存,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它与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政党——民主党派彼此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政治合作关系。
  中国革命此后的发展状况验证了上述理论观点。抗战初期,迫于形势剧变和国内人民抗日要求的压力,国民党不得不面对国内其他政党客观存在的事实,成立了由它主导,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国民参政会,尽管这不是“能尽如人意的全权的人民代表机关”,但还是为国内各党各派各界人士提供了公开发表政见的场所,共产党人对此采取了“最积极、最热忱、最诚挚的态度”。然而,整个抗战期间,蒋介石一直未停止“三一主义”(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宣传,并采取政治、军事等手段打击、压制共产党和进步党派。一些中间党派则从自身生存发展利益出发,以时局变化为据,对国民党或迎或拒。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始终坚持自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地位,另一方面坚持“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方针,不断扩大自己的政治和军事影响。到了抗战后期,国民党消极避敌,积极反共,腐败堕落,独裁反动面貌日显,中共和民主党派共同针锋相对,倡言建立“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仍然坚持一党独裁,高喊“统一国家”,中共则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民主党派赞成和平民主政策。在随后的人民解放战争中,中间党派进一步分化、组合,除了民社党和青年党追随国民党外,其他党派越来越支持、接受中共的政治主张,1948年5月后,先后明确响应中共召开新政协、成立联合政府的号召。1949年9月,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参加的新政协通过的新中国临时大宪章《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实际上使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有了国家大法性质的尊严、权威,即新中国的政党制度多党制,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彼此之间是非竞争性的平等的政治协商和合作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发展条件下,根本没有西方式的“两党制”、“多党制”存在的社会环境,也没有“一党制”发展的政治空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任何个人、任何组织的主观偏爱,而是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必然选择。
  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当代中国政治现实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根据中国具体的政治国情,始终坚持一党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首先,在认识上,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共产党领导、民主党派及各方力量参加的统一战线,在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的建设发展中具有其他政治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国内阶级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时候,毛泽东仍然坚持“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其次,在法制上,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即使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遭遇严重挫折的时候,《宪法》依然肯定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存在的重要政治价值。再次,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在一段时间里,统一战线工作、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活动处于不正常状态,但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否认民主党派的作用,民主党派也没有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彼此高层交往仍保持着友爱之情、坦诚之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上正常化,并不断丰富、完善开辟了新境界。中共十七大强调“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1982年的《宪法》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统一战线、政治协商制度在当代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积极和重要作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中共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出发,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使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在目睹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东剧变”后,中国共产党更加关注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建设。除了在进一步论证“历史必然性”的理论观点外,还特别注重从中华民族发展目标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出发,说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现实当然性”。具体而言,其一,中国是一个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但是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广布的客观条件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核心领导力量,则将一事无成。其二,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看,它总是以人类最先进的思想为指导,由中华民族最先进的分子组成,它的一切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其三,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只需要中国共产党人,而且更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的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责无旁贷。只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精诚团结,广泛合作,伟大事业才有成功之日。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为这种团结、合作创造了最好的制度空间。
  七、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政治稳定、政治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方面,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党组织应该充分尊重民主党派,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不断完善具体的协商内容、方式、程序,使执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充分体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目标,使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能在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认真执行有关党外人士在立法、协商机构的比例和数量的政策规定,选拔合适的非中共人士到政府和司法机构任职,并给予真实权力;自觉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民主监督,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诚心解答他们的咨询;营造宽松、宽容、真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能够成为中共的挚友、诤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也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述两个《意见》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新世纪新形势下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其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集体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在计划切实、布置精心、形式创新、活动有质量和有实效的前提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途径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再次,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运行机制。第四,引导和教育成员深刻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历程,认清西方多党制、两党制的实质,认清中国的政治国情和发展道路,自觉地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与优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一大创造。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这一政党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巩固各民族的团结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创造条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它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和无可替代的优越性。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民主党派需要不断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思想水平与参政能力,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笔者相信中国的民主党派一定能够把握住伟大的历史机遇,完成时代赋予的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