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意见》精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发布人:王婧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 次
      中共中央最近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下发这个文件,强调了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在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坚持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事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事关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着力培养大批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推动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壮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要求,具体应该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把任务目标具体化。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不断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中国有30个省市自治区,13亿人,情况差距非常大,各地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到党派工作,队伍构成不同,具体的工作思路不同,地方发展战略要求不同,甚至文化底蕴、思维方式都不一样。作为基层,落实这个文件,关键是要把握这个文件的精髓,也就是其目的性,主要的方略。具体如何做,还需要详细地研究,要用发展的眼光和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包括创新方法,不能仅仅是学习一下,讨论一下了事。应该制定规划,确定目标,明确责任,把它变成一种工作落实方案。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强化理论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的标准和程序上,始终坚持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同等重视,同样对待的作风。对干部的总体要求、责任权利、任职迁调等方面要一视同仁,对于他们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要及时给予认可、尊重和保护。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二是要把工作措施制度化。邓小平讲“制度带有根本性”。制度是落实的保证,有了制度就防止了工作的随意性,没有制度就不会有真正的落实。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应该在认真学习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研究适合工作实际的方法,纳入工作日程,把选拔推荐党政领导干部的做法延伸到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来。比如多长时间开一次会,研究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对党派人士的重点干部采取怎样的培养措施,确定哪些重点对象,工作的程序等,都应该形成具体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间表,到时间就落实,减少工作的随意性。
      三是要把组织推进常态化。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好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党外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努力形成政策完善、权责明晰、机制健全、程序规范、运行科学的工作格局。任何一项事业,总是断断续续地推进,肯定不会健康发展。党派工作也是一样,如果长时间不抓,过去的工作基础就荒废了。比如在党派干部培养上,时间长了不关注,人心就散了,再重新凝聚,就需要重新打基础。制度是人来落实的,有制度,也要认真执行。如果不认真执行,制度还是一张没有用的纸。党委在研究干部或者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要适时把党派工作融进去,既能够发挥党派的作用,也推动了党派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