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初步探讨
发布人:霍桂珍、罗雁、陈珠金丹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 次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
      社会组织是指为了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具有明确规章制度的一个独立单位,是正式化的社会群体。
      2007年,我国开始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民间”是与“政府”、“官方”相对应的,反映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中“官”与“民”相对应的角色关系,容易让人误解民间组织是与政府相对应甚至是相对立的。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
      二、社会组织的特征
      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一系列独有的特征。
      (一)规模的灵活性
      在规模上,社会组织的规模大于一般社会群体,可以有许多成员。小型的社会组织、比如小公司,可能只有7、8个人,而大型的组织可以拥有几百人、几千人等。
       (二)结构的多样性
      从群体的结构来看:
      1、组织内部成员的关系是一种事本主义、公事公办的次级关系。这种次级关系是一种正式的角色关系,它不是互动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而是在互动之前预先规定下来的、是一种可以置换的关系。
      2、成员的行为受到正式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和限制。
      3、组织成员之间的互动往往是间接的,而且互动的界面是狭窄的、片面的。
       (三)目标的专门性
      从群体的形态来看,社会组织具有特定的目标和宗旨,这些目标和宗旨是组织生存的前提。而且,社会组织具有严格的界线规定,成员的加入或退出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履行一定的手续。
      三、社会组织的分类
      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目前,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完善了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启动涉外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全国约有社会组织38.7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56.9万人,形成固定资产总值682亿元。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作为民主党派我们九三学社要积极联系社会组织,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已经和正在改变社会组织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对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全面的要求。发展社会组织,是增强发展协调性的必然选择,是完善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其次,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市场经济的经验表明,企业自我管理、行业中观调节、政府宏观调控,三位一体、共同作用,是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活跃着5.9万个行业协会,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反映合理诉求,平衡各方利益,调解贸易纠纷,加强市场交流,促进产业升级,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社会组织是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力量。通过行业协会来规范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行业协会把企业组织起来,订立行规行约,规范同业竞争,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防范和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各种不正当行为,遏制和消除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对于形成公平合法、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促进作用。行业协会的发展和规范水平是市场体系发育成熟程度的标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也将更多地向以行业自律为主转变,行业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
      六、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推进思路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处于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
      民主党派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要从履行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履行好民主党派社会服务职能,其中一条重要途径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社会,倾听社会组织的呼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办好事,务求实效。只有这样,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才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同,民主党派的形象、作为和地位才能得到具体表现。
      在当今的新时代条件下:一是人民群众有了新期待。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们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和多层次,不仅关心经济生活,而且关心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不仅关注收入、就业、教育、医疗等切身利益、现实利益,而且关注生态保护、社会公益、公平正义等群体利益、长远利益;不仅要求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而且开始要求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人民群众实现小康生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更大利益的新期待。
      二是科学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客观需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要求发挥社会组织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推动中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重视社会组织在传承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弘扬先进文化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需要更大程度地依托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公共服务。这些都将使社会组织获得更重要的地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对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三是国力增强提供了新动力。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一轮上升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连续5年超过10%,2006年经济总量达到21万亿元,跃升至世界第四位,全国财政收入已接近4万亿元。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四是社会和谐提出了新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在我国单一的社会结构向复杂的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差别拉大,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大量新型的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出现,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复杂局面。社会组织如何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大的协同功能,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安定团结,是社会转型背景下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课题。
      七、开展社会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是社会组织的认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重视不够,还没有把社会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我们要主动与社会组织相适应,认识并与其共同推动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把社会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二是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适应。社会组织的数量、质量、功能、作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与我国四位一体的建设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三是法制建设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社会组织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立法层次较低,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高,政策环境还不完备,我们应该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制组织,提高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创造适合社会组织发展的新环境。
      四是体制机制与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大量社会组织难以纳入依法登记、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是登记管理力量。加大全国各级登记管理制度,尤其在市县一级,调配工作经费和设备,把登记和管理有机结合,使监管工作做到实处。
      开展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时协调、听取社会组织的需求,以摸清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参与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