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如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发布人:王岩霜    发布时间:2010-06-04    阅读: 次

     县域经济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其发展水平一方面集中反映出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强弱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程度,另一方面还是影响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快慢的主要原因。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关系到中国改革的顺利进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近几年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虽然有所增加,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增幅较大,对农村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相悖。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普遍推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战略。这一行为取向无疑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其主流是好的,但是与当前县域经济的特点相背离,使县域金融的功能和作用趋向减弱。针对近几年中小企业的货币信贷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的事实和县域金融功能弱化的趋势 ,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寻求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观念上的突破,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
   一、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现状 
   (一)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刚性增强。首先,县域经济必须要走“工业兴县”的战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重新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工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没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工业兴县”只能是纸上谈兵。其次,改变扭转落后的农业、农村经济,就必须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行农业产业化,走特色农业、订单农业之路。这就要适度调整压缩农业种植业的比例,加大养殖、蔬菜、林果业的建设。而林果业、蔬菜种植及养殖业的发展所需资金,要远远大于种植业。第三,县域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做为培育经济增长点的突破口。第四,加强城镇建设。一方面政府加大对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对土地进行有效储备,统一收购,做好营运土地的文章;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城镇工贸园区的建设,增强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这些都要有大量的资金做保证。
    (二)县域资金分流严重,加剧了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矛盾。一是邮政储蓄增势迅猛,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外流,成为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的“黑洞”。二是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县级行的贷款权限逐渐上收,致使县级行贷款功能逐渐萎缩,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衡,造成县域资金的外流。 三是由于教育体制改革,高校扩招及学费价格的上涨,每年也需从县域抽走大量的资金。四是随着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人们的投资理念的提高,加之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持续下调,造成部分资金流向股票债券市场。
    (三)金融信贷支持做为县域经济资金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呈弱化态势。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和吸引外资成为县域经济资金供给的主渠道。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离开金融的信贷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便会因“缺血”而萎靡不振。但近几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制约,金融的资金供给的主渠道作用呈逐渐弱化态势,总体表现是金融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无法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四)县域民间借贷相对活跃。民间借贷并非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其历史源远流长。民间借贷在支持县域农村经济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但其负效应也不容忽视。
    二、金融有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措施
   (一)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创新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模式,明确市场定位,把支持的重点转移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上来,加大对农业后续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二是重构农业政策性金融,健全农村政策金融体系。除支持正常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外,注重在支持农产品的专业化、现代化、产业化生产上下工夫。三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增强农村信用社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在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逐渐淡出的情况下,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积极扩大贷款投放面,有重点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及时解决他们的资金需求,有效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难”问题。
    (二)改革邮政储蓄的资金运行机制,减少资金外流。
    采取措施适当抑制邮政储蓄规模的过快膨胀,或者改革邮政储蓄资金全额转存人民银行的管理模式,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进行同业拆借、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或者将其以合理的价格转入农村信用社,使分流的资金再回到农村。同时尝试发展地方性民营中小商业银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三)完善融资抵押担保机制,解决中小企业担保、抵押难的问题。
    一是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建立专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二是建立健全资产拍卖转让市场、产权转让市场,解决抵押物变现困难的问题。三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贷款的小额、零星、频繁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应小额零售贷款管理办法和抵押担保贷款品种。根据贷款对象的产业特点确定适宜的抵押担保形式,对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实行联保等方式,对高科技中小企业则以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抵押的方式发放贷款等。
    (四)积极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逐步开放民间金融市场。
    及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为民间借贷融资构筑合法平台,开放民间资金进入的领域,拓展民间投融资渠道;加大对非法民间借贷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分散农村金融行业风险。
     一是建立金融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承担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负责对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的分析、预警工作。二是加快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解决“三农”发展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增加“三农”资金投入总量。三是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国家应考虑在以农业为主的县域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四是建立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和重点发展项目的投资,引导社会资金的跟进。
     (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畅通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
     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对金融机构改进金融理念和经营环境,提升市场竞争力有着关键的促进作用。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把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完善县域经济融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社会信用,积极协调司法、工商、财政、新闻宣传、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措施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制止和打击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联合制裁力度,共同维护金融债权。
     (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打造政府、银行、企业对接的“金融平台”,通过运用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
     各金融机构要千方百计寻找新的贷款增长点,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意识,把支持地方经济的改革发展和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有机地结合起来。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强化贷款营销观念,适当扩大基层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针对县域经济运行特点和发展方向,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授权授信的基础上,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编制贷款营销计划,增强基层行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不断强化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及时满足县域民营企业有效贷款需求,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