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吞人事件”应引起我市高度重视
发布人:付振国 张志君    发布时间:2016-12-23    阅读: 次

2015年7月26日,发生在湖北荆州的电动扶梯“吞人”事件中不幸离世的年轻妈妈,再次引起公众对电梯安全的高度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仅7月以来,全国发生4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发生在各地的多起电梯“吃人事件”,应引起我市高度重视。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各类电梯2.4万部,其中自动扶梯和人行道有2400多部,超过15年以上电梯有1500多部。随着电梯数量的不断增加,电梯问题也不断增长,“电梯杀手”仍在威胁市民的安全。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检验标志和急救设施、电梯维修保养不及时、使用标识不清、注意事项提示不明确、维保单位维保项目,次数不及时、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应急措施不当等问题。此次“电梯吞人事件”应引起我市高度重视、尽快解决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对我市电梯进行全面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应充分认识到此事件的严重性,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对工作效率高、存有安全隐患的电梯(尤其是公共场所电梯、扶梯),进行安全大排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单位、维保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质检认证制度,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电梯进行检查,对发现无证电梯、存在质量缺陷的电梯及简易升降机,要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电梯管理人员相关知识宣传,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遇到电梯困人或电梯运行不平稳等突发事件,能及时救援,保证乘客安全。

 

(作者:社市委机关支社社员)